《管城回族区2022年稳经济促增长18条措施》加大对营利性服务业增收奖励力度的实施细则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2-08-18 15:59:08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22 年稳经济促增长18条措施的通知》(管政办〔2022〕12号)文件精神,助力全区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加大对营利性服务业增收奖励力度。对全区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2年1-8月份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在10%(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1-8月份营业收入8000万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为6%(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对2022年1-11月份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在15%(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1-11月份营业收入1亿元(含)且营收增速为6%(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政策扶持对象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管城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管城回族区2022 年稳经济促增长18条措施》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扶持条件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二)资金支持原则。符合1-8月份和1-11月份两个标准的,分别给予扶持补助资金。

三、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条款的企业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园区)报送申报材料;街道办事处(园区)对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园区)根据初审结果向区发改委递交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结果汇总表;区发改委对街道办事处(园区)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结果汇总表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拨付扶持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管城回族区2022年稳经济促增长政策扶持资金申报书;

(二)扶持资金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五)企业打印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1-8月份财务状况表(F203)、1-11月份财务状况表(F203) ;

(六)法人签署承诺书;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编制目录并标注连续页码后装订成册,初审结果汇总表单独报送;

(二)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为pdf文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若核查到申报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追回财政扶持资金,列入郑州市社会信用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66397302

邮    箱:gcqfwyf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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