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2022年稳经济促增长18条措施
来源: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2-07-14 16:56:0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6个方面33项举措,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注册地、纳税地(纳统地)在管城辖区,且企业证照齐全,依法、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体户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重点项目等。

二、具体举措

(一)稳经济  助增效

1.加大对工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产增效的支持

着力提振工业运行,推动企业稳产满产增产。对2022年当季产值增速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季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速贡献度排名依次对企业进行奖励,贡献度最高的奖励30万元。对2022年当季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季对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贡献度排名依次对企业进行奖励,贡献度最高的奖励30万元。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大对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扶持力度

2022年度完成零售总额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奖励30万元;完成零售总额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完成零售总额1亿元—3亿元(含)且同比增长超过20%(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完成零售总额5000万元(含)—1亿元(含)且同比增长超过30%(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加大对营利性服务业增收奖励力度

对全区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2年1—8月份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在10%(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1—8月份营业收入8000万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为6%(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对2022年1—11月份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在15%(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1—11月份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营收增速在6%(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帮扶

2022年当季营收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当季对全区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收增速贡献度排名进行奖励,贡献度最高的奖励30万元。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奖补

推进科技型创业与成果转化融通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对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依据总技术成交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按实际到款额的0.5%给予补助,同一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技术和已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属于上述补助范围。对市级及以上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1‰给予补助,同一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二)扩投资  推项目

6.推动重点项目投资入库

推动省、市、区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程量。对7—12月内新入库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奖励项目单位5万元。对7—12月份形成5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给予企业奖励20万元,4亿(含)—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给予企业奖励10万元。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鼓励外商外企投资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或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实际到位资本金300万美元(含)以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增加300万美元,追加10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8.大力推动技术改造

支持工业投资技改项目提速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库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2022年当季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投资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40万元;对2022年新增入库且季度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40万元。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促消费  保市场

9.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市场主体经营活力,组织开展“悦享生活,乐购管城”促消费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0.培育市场主体

“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当年纳入“四上”企业库的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入库批发业企业销售额达5亿元(含)3亿元(含)2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入库企业零售总额达3亿元(含)1亿元(含)0.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入库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当年达到1亿元(含)0.5亿元(含)0.2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稳就业  保民生

11.落实用工补贴

对辖区内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且缴纳社保的,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为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且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劳务派遣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助,每家机构最高补助30万元。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12.鼓励灵活就业

加大互联网营销技能等专业培训,适时组织开展直播就业比赛,鼓励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培养使用直播运营等人才,增加就业吸纳能力,为灵活就业创造环境。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3.完善社会民生保障

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精准做好重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参与慈善救助。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五)给资源  帮融资

14.增加采购预留份额

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含)以上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原则上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5.提高价格评审优惠比例

对于2022年度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比例由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由5%提高至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采购评审。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6.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聚焦市场主体融资关注点,完善政府采购“银企对接平台”,优化线上办理流程,制作《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并嵌入采购文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优惠政策、办理方法精准推送到参与政府采购的每一个采购人、每一家供应商。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7.拓宽信用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帮扶

深入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情况,加大对“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辖区企业进驻,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信易贷”白名单,并推荐给金融机构争取贷款。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和省市重点项目单位、产业项目单位召开银企对接会。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六)优环境  提服务

18.持续优化企业服务

围绕“亲商、重商、安商”目标,创新服务企业举措,将每月15日定为“管城企业服务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走访分包企业;每季度开展“企业家恳谈会”,倾听企业诉求,及时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依托“13710”惠企政策直办平台,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精准落实惠企政策。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工作要求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管城回族区遵照执行;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各级奖励或资金扶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