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管城区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避免因未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1月8日,管城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工作动员会,对年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1月1日正式开始。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据统计,今年管城区共约18.3万多户市场主体要进行年报公示,较上年增加了4万多户。
会议强调,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等各项信用监管工作,一是要紧盯目标,做到思想更重视、谋划更周全、落实更有力,确保市场主体年报率不低于去年。二是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推进年报工作,探索推进辖区内年报精细化管理模式,探索年报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三是明确重点,提前安排。各市场监管根据各自辖区特点,结合既往工作经验,对辖区一些重点难点区域和行业要提前布局,要有准备、有思路,综合统筹、协同推进。
随后,局信用监管科对年报填报工作进行培训,详细介绍了市场主体年报的公示时间、操作流程、填报内容和未按规定年报的危害后果,重点强调了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照规定时间公示信息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对连续三年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