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专题会议
来源: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9-27 11:33:02  


2021年9月26日上午,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在局机关6楼会议室召开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班子、各科(室)、所、队、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瑞卿同志主持。

会议宣读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管市监文〔2021〕94号),明确了涉及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要求、考核奖惩等,为我局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如何科学推进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归集和公开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三要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以及其他综合性政务网站等,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会议强调。一要确保责任到人。各相关科(室)、所、队要明确具体的系统录入公示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开展到位。二要严格执行标准。各科(室)、所、队,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示信息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要求,及时全量报送产生的需要公示数据,避免出现迟报、瞒报情况。同时,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每一条公示信息规范、完整、准确。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局机关将定期对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进行抽查,每月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出现问题,影响我局涉企信息归集及“双公示”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