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问答系列二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17-08-28 14:13:34  

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问答系列二

来源: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7-08-28 17:02 

问题6.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任务是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2017年主要任务是通过“一减二调一补”的措施,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问题7.什么是“一减二调一补”? 

答:“一减二调一补”是指:减少药品费用,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为主的诊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按调整后的医药价格执行;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   

    

问题8.什么是药品零差率销售? 

答:“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城市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一律按实际进价销售,即“原价进,原价出”,医院不再通过药品购销差价获取业务收入。 

    

问题9.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有什么变化? 

答: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价格变化可以概括为“两降一升”:一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二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下降。三是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问题10.改革后,患者的医药费用是否会增加? 

答:改革后,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问题11.改革后,如何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用药的衔接? 

答:为方便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我省从医保药品目录中筛选了180多种常用药品,补充到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上级医院医嘱采购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问题12.了解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信息的渠道有哪些? 

答:想要了解更多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信息,可浏览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http://www.zzws.gov.cn/index.aspx,也可浏览各城市公立医院的官方网站或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还可关注近期有关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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