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28 10:47:33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针对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等治理重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点任务工作

(一)重点抓好移动源管理,确保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不高于 42微克/立方米

1、市区柴油渣土车2020年10月底前退出渣土清运市场; 燃气渣土车充分利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出台技术规范和方 案,列出计划,明确时间表,加快推进更换新能源工作。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交通局、区财政局、管城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四大队

2、2020年10月1日起,重点区域1公里范围内全部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国三柴油环卫车辆、未升级改造的国四柴油环卫车辆2020年10底前全部调整至四环以外使用,年底前国三柴油环卫车辆淘汰完毕,其余柴油环卫车辆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 加快推进更换新能源工作。新购置环卫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车辆,优先在市场化作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3、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市定目标。

责任领导:孙涵

责任单位:区城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管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交警四大队

4、到2020年底前,持续开展柴油车零点夜查联合执法行动。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管城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交警四大队

5、到2020年底前,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零点夜查联合执法行动。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管城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控尘办、区工信局、区市场分中心、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6、到2020年底前,持续开展黑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区所有货车登记资料进行筛查、分类,对使用用途不明的货车,按照清单进行排查,落实用途,杜绝非法渣土运输行为。

责任领导:陈定、朱子明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

配合单位:区城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7、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严禁施工工地使用“未经核准渣土车”,严查消纳场接收“未经核准渣土车”的渣土现象, 严厉打击和取缔“未经核准消纳场”。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8、2020年11月1日起,四环以内大宗物料运输重点用车企业,禁止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物料。全区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物料。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管城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建交通局、区市场分中心、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9、严格入市电子通行证办理,对超标排放和不符合行业管 理要求的车辆,不予办理入市电子通行证。对已办理电子通行证 的车辆加大执法力度,对闯禁行的车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朱子明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

配合单位:区城建交通局、区城管局、管城生态环境分局

(二)持续抓好工业源和燃煤源污染防治,确保PM2.5年均浓度不高55微克/立方米

10、加强散煤监管,按照禁煤区建设要求,推进散煤清零,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严防散煤复烧。

责任领导:苏莹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管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城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交警四大队。

11、利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奖励工作,10月底前完成落后产能退出任务,并进行资金拨付。

责任领导:苏莹玺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12、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力争10月底前,水泥、耐材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 低排放改造和验收。

责任领导:苏莹玺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三)持续抓好扬尘源污染防治,确保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96微克/立方米

13、组织对市区内工地使用柴油雾炮车、三轮车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并督促其进行电动化替代。10月15日前,三环以内工地完成替代;11月15日前,三环以外工地完成替代。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区控尘办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14、对于所有出土工地,要确保“三员”在岗,属地要落实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分包制度,重点进行监管,同时对土石方作业要实施备案管理。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区控尘办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15、加强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道路,要 明确专人负责,提高机械化清扫率,降低扬尘负荷,同时提高道路硬化率,对于破损路面要及时进行修补,实施精细化管理。

责任领导:陈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交通局、南曹办事处、十八里河办事处、金岱办事处、金岱园区管委会

二、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领导要按照年度“1+7”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对各自分管的任务负总责,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强化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进度进行推进,每周区调度例会各责任领导要汇报考核指标情况及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进展缓慢的工作要说明情况。

(二) 加强统筹协调

各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有机整合,打好“组合拳”,组织配合单位共同推进工作,加强沟通研究。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主动向分管区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需要省、市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统筹协调进行解决。

(三) 加强调度考核

区环境攻坚办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每周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专报,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专项督办,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政。

(四) 加强责任落实

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空气质量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未完成的单位,在年底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上说明情况。凡被省、市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2.《郑州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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