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开展2011年印刷复制业整治行动
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1-03-11 00:00:00  
为了加大对辖区内印刷复制业监管力度,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印刷复制行为,力求印刷业复制业保持有序的经营秩序,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于3月8日至3月1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由主管副局长房付林亲自带队,主要对照以下几个方面逐一进行检查: 1、印刷企业是否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2、印刷企业接受出版物单位委托印刷教材和教辅图书、期刊的,是否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部门备案。 3、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的,是否验证报纸出版许可证。 4、印刷企业是否盗印出版物,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是否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5、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是否验证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在为期四天的行动中,我局队出动稽查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4台次,共检查印刷复制业经营单位(个人)27家。部分经营单位(个人)有未悬挂营业许可证、印刷业五项制度的情况出现。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稽查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责令整改,我们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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