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22年稳经济促增长18条措施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着力简化办理流程,压缩申报时限,提升经办效率,在申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受理条件时,力争实现企业申报“只跑一次”。
第三条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设立电话、网络、来信、现场等多种咨询方式,规范政策咨询的受理、转办、答复和公开,确保咨询便捷、答复准确及时。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71-66243358。
第二章 申报流程
第四条 申报流程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资金。
2.受理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的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并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补贴申请材料审核后,将拟享受补贴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对辖区内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且缴纳社保的,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为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且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劳务派遣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助,每家机构最高补助30万元。
第三章 附 则
第五条 申报材料清单:
(一)一次性招用工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助申请表;
3.新招用员工就业3个月以上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工资发放证明;
7.纳税证明;
8.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9.法人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二)一次性职业介绍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职业介绍补助申请表;
4.就业3个月以上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7.工资发放证明;
8.纳税证明;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10.法人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