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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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