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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为生活所需2022年2月13日在拼多多(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来化妆品店)企业,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航海东路12号永丰心座1号楼36号)购买了馥佩护手霜滋润保湿补水嫩肤白女秋冬防干裂便携小巧随身擦手油(5.9元)到货后发现存在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行为,该网店销售页面里面有宣传美白功能用途,但是其产品却没有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何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中:“关于美白化妆品的范围界定。凡产品宣称可对皮肤本身产生美白增白效果的,严格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许可管理,然后我将这个案件通过12315app反馈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其组织我们双方调解,根据消法55条赔偿500元,不愿意调解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处罚,然而到今天为止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人给我组织调解这个案件,希望领导帮我催促一下该局,尽早帮我处理这个问题,后续回复请电话联系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