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计算机网络泄密之祸
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8-11-26 14:58:00  

严防计算机网络泄密之祸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计算机网络泄密案无一不是少数人员违反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所致。从发案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心存侥幸

  当前,少数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淡化,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心存侥幸使他们放松警惕,最终导致泄密。

  2008年某单位发生的计算机泄密事件,泄密责任人孙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检讨书中他这样写道:“用笔记本电脑连接互联网时,我也战战兢兢,但由于没有发生什么问题,侥幸心理就战胜了理智,在错误的路上又迈出了危险的一步。我的疏忽和侥幸终于没有逃脱残酷事实的惩罚。”在另一起同类泄密事件中,泄密责任人李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他的检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工作时间长了,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平时都坚持做到了不在外网办公,但有时因工作需要,存在在同事办公电脑上交叉使用U盘的情况,真不知道电子文件泄密方式这么隐蔽,是侥幸和麻痹害了我。

  贪图方便

  一些涉密人员在明知不能使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为了工作方便,擅自使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导致泄密。

  在某单位发生的泄密事件中,泄密事件责任人王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王某在检讨自己的行为时说:“有时候着急起草新闻稿,需要找一些素材,为了图方便就擅自将内网笔记本重装系统后,连接了互联网。”无独有偶,2007年5月,某单位卢某因业务工作过于繁忙,贪图在家中工作的方便,使用存有涉密文件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并将存储涉密信息和工作文件的U盘接入该计算机,导致泄密,卢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知识匮乏

   一些涉密人员严重缺乏做好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保密观念滞后,不了解高技术窃密的基本常识,对基本的防范手段不知不会,也就意识不到违规操作造成泄密的严重后果。

   2008年6月,某单位发生一起计算机泄密事件,责任人郑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谈到泄密原因时,郑某说:“我平时都没有注意到涉密计算机上不能处理涉密信息的规定,电脑里的东西就跟柜子里放的东西一样,要是你不把电脑里的东西拷贝给人,别人怎么会拿走呢?”2008年7月,另一单位发生类似计算机泄密事件,责任人龙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龙在检讨书中写道,“平时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会上网查资料,会处理一般的文稿。不知道(出问题后如何)采取补救措施,也没有向机关提出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从而导致严重的泄密事件。对网络知识知之甚少,认为文档资料只要保存在自己的电脑里,不要放在外面,不给别人看,也就不会有事,没想到还会被别人窃取。”今年3月,又一单位发生类似泄密事件,责任人赵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案发,赵某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他问道:“我在处理涉密信息时会将网线断开,不连接互联网,在不处理涉密信息时才连接互联网的,涉密文件资料怎么会被窃取了呢?”正是这些涉密人员严重缺乏信息化条件下有关保密常识,不该连的连了,不该存的存了,不该用的用了,导致计算机网络泄密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难以治愈的顽疾。  

   疏忽大意

  一些涉密人员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常识,但由于工作繁忙,疏忽大意,犯了一些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导致泄密。

  去年10月,某单位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调查发现,该文件资料却不属于计算机使用人张某的知悉范围。原来在3年前,张某在维修本单位某干部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时,为了防止电子文档丢失,就将其中的文件资料复制到移动硬盘中备份,然而,维修完成后,他忘记将硬盘中的文件清除,之后又违规将该移动硬盘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导致泄密。事件发生后,张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不良习惯

  一是盲目搜集资料。在近期发生的泄密事件中,相当一部分泄密责任人都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大多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广泛搜集各种资料,方便查阅,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却忽视了有关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泄密事件责任人刘某在谈到泄密原因时,认为“祸根起于多年养成的工作习惯”。多年来,他为了工作时查找方便,在计算机中错误地存储了大量不同来源的资料,却忽视了重要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要求,教训深刻。另一泄密事件责任人秦某则称自己“写东西有个毛病,就是见到东西就想留下来”。正是这种不良的工作习惯,致使他们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数量惊人,泄露后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

  二是不及时清理涉密电子文档。一些涉密人员长年累月处理涉密信息,却没有及时归档保存,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信息数量十分惊人,成为严重的泄密隐患。某泄密事件责任人孔某在谈到为什么计算机中存储大量过去处理的涉密文件资料时,说道:“我本是想写完了就删掉的,但写完后觉得花这么大功夫去校对、整理的文件资料,删掉太可惜了,以后还可能用到,注意保存就行了。久而久之,资料积累越来越多,就更舍不得删掉了。”

  三是擅自保存原工作单位文件资料。一些同志把自己经手的国家秘密当作个人资料、个人成果,不转交、不清理,往往造成泄密隐患。在去年7月发生的某泄密事件中,有关部门在某单位的一台涉密电脑中发现了大量涉及其他单位的涉密文件资料被窃取,经查,有关责任人是从其他单位借调到该单位工作的孙某。孙某在借调后,没有及时清理原单位的涉密文件,导致发生泄密,其本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检讨书中,他这样写道:“我主观上出于保存一些资料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保持工作连续性等考虑,所以从原单位内网笔记本电脑上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保存了相关文件资料,以便在新单位使用。”初衷是良好的,但却造成了原单位大量涉密文件资料被泄露的后果,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

  四是公私不分。一些涉密人员长时间在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上公私不分,有的利用工作用计算机处理私人事务,有的对移动存储介质不加区分,内外网混用,甚至公私混用,造成泄密。去年8月,在某单位的泄密事件中,责任人徐某利用计算机撰写个人日记,并私自在个人日记中记载了大量重要涉密信息。泄密后,徐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正是这种公私不分的不良习惯,使得国家秘密的可控性减弱,最终也成为泄密的隐患。

  五是随意复制。电子文件复制、传输十分方便,一些涉密人员在工作中随意复制并向他人提供电子涉密文件,使得国家秘密难以控制,增加了泄密隐患。在某单位泄密事件中,泄密责任人张某将其在其他部门借调工作期间的涉密文件资料,多次复制给他人使用,扩大了涉密文件资料的接触范围。他人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复制的有关涉密文件资料,导致泄密。事件发生后,张某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观念错误

  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事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绝大部分泄密责任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错误的保密观念。

  一是无密可保的错误认识。个别涉密人员错误地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涉密不深,自己也没有主动泄露行为,因此,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去年9月,在某单位发生的一起计算机泄密事件中,责任人王某错误地认为自己不是党和国家高级干部,自己从事的工作虽涉密,但比较轻微,即使出了问题,也不至给国家带来重大损失。这种错误认识的结果是,王某泄露了大量国家秘密,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本人也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密不可保的错误认识。个别涉密人员错误认为现代科技飞速发展,情报获取能力日益增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保密工作作用不明显,甚至是无能为力,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保密要求,最终导致泄密。

  三是盲目自信的错误认识。个别涉密人员过于相信信息技术部门技术人员的水平和技术防护能力。殊不知我们在保密技术条件上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难以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杜绝网络泄密违法活动。

  努力减少泄密隐患

  当前计算机网络泄密呈高发态势,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泄密责任人则因受到党纪政纪乃至刑事责任的严厉追究,断送了大好前程。因此,涉密人员对于计算机网络泄密必须高度重视,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可以大大减少计算机泄密隐患。

  一是加强保密技能学习。为避免大量因无知造成的泄密事件,各涉密单位要将保密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抓好保密法规、知识、技能教育,帮助涉密人员提高保密知识水平和技能,增强防范窃密泄密的实际能力,避免“低级错误”。广大涉密人员都应自觉加强保密法律法规和知识学习,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

  二是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U盘及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前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有关部门应监督其登记、交接,不留隐患。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电子文档有关管理规定,有条件的设立涉密电子文档台账,明确涉密电子文档复制、删除管理规定;同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连接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做到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与互联网严格物理隔离。(来源中国保密在线)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