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管理片刻不能松懈
来源:区保密局   时间:2018-07-25 15:16:00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推进,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日益成为人民群众获取各种信息,特别是获取党政机关公务信息的最主要途径,也是信息公开的最主要方式。近年来,一些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违规发布或者转载涉密文件资料,严重危害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其直接原因就是机关单位对拟在互联网上登载的信息缺乏保密审查或者保密审查不严所致。国家有关部门为此出台了系列法规制度,对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作出明确要求,但一些机关单位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此类案件仍然频发多发。同时,我们也从这些互联网网站泄密案件中发现,机关单位在文件转发、扫描、汇编、转载等方面保密管理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成为网站泄密的间接原因,客观上为网站泄密提供了“条件”,值得深入思。

  典型案例

  案件一:转发文件不定密。

  2017年2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县人民政府网站违规发布了1份秘密级文件。经查,这份文件系对省直某部门秘密级文件的转发落实。省直某部门起草的秘密级文件印发后,市有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起草了转发通知,将省直某部门下发文件作为附件进行了转发。


  该县某县直单位收到市有关部门的转发通知后,办公室文件收发员孙某片刻不敢耽误,也立即起草转发通知,将市有关部门的转发通知作为附件,要求所属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属服务中心及有关县直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由于工作时间要求较紧,孙某保密意识淡薄,没有对省直某部门下发文件的密级进行认真审核,未按规定对其起草的转发通知进行定密,也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便擅自将其上传至县政府网站,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孙某解聘开除处理,责令该县直单位副局长郑某在局班子上作深刻检查,对该县直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案件二:违规扫描、上传涉密文件。2017年3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市属单位网站违规刊登1份秘密级文件扫描件。经查,该文件为该市属单位上级部门印发的秘密级文件,内容与该市属单位管理、服务的对象有密切利害关系,大家对文件的具体内容都非常关注。为此,该单位副主任辛某准备立即着手组织集体学习,以尽快传达贯彻文件精神。但在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参加集体学习时,却遇到了意料之外的麻烦。原来,该市属单位管理、服务的对象中年龄大、行动不便的为数众多,常年在外地居住的也占有相当比例,短时间内集中到一起学习该文件非常困难。电话沟通中,大家纷纷表示,想尽快、全面地了解文件内容。为了尽快传达,辛某自以为也是为了工作,就放松了保密这根弦,无视该文件为秘密级文件,直接将文件全文进行了扫描,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便上传至单位网站,供大家阅读。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辛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三:违规汇编不标密。

  2016年11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市政府网站违规刊登1份秘密级文件。经查,2016年11月下旬,该市某市直单位为全面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安排某科副科长王某将相关业务文件汇编成册,供大家学习参考使用。任务下达后,王某立即着手文件的搜集整理工作,向本单位办公室借阅了标注秘密级的涉案文件,将其密级抹去后编入文件汇编,且未在汇编封面标密,仅标注“内部资料 妥善保存”字样。随后,该汇编被印制300本分发给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11月27日,王某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将汇编电子版提供给该市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由其编辑整理后上传至网站,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该市直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副局长鲍某和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副局长夏某进行约谈,对办公室主任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市政府网站相关工作人员处以罚款。

  案件四:转载文件不核实。

  2017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政府网站刊登1份秘密级文件。经查,2016年9月,该区政府网站完成改版升级投入使用后,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为及时更新和丰富网站信息内容,要求区政府所属单位每月至少提供两篇信息稿件。10月10日,负责某区直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工作人员白某,在互联网上浏览信息时发现了涉案文件。其阅读后发现该文件与其业务工作关系较为密切,具有较大参考价值,且没有密级标识。同时,白某还发现许多互联网网站上都刊登了这份文件,也都没有密级标识,便想当然地认为这份文件不属于国家秘密,未经保密审查,将其上传至区政府网站服务器。10月11日,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贾某在未见到白某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意见,也没有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就直接将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涉案文件发布到网站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白某、贾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深刻检查;对该区直单位副局长白虎某、区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白永某进行保密警示训诫,并责令其深刻检查。

  原因分析

  1.保密意识薄弱。一是疏忽大意。主要表现为工作不认真负责,草草应付。案例1中的孙某,主观上疏忽大意,没有对省直某部门下发文件的密级进行认直宙核,为泄密留下了隐患。案例4中,白某草率鲁莽,看到涉案文件被多家互联网网站刊登且未标密,未经求证,就认定该文件不属于国家秘密;贾某盲目轻信,在没有看到相关领导的审查意见、没有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就将文件发布到网站上。二是明知故犯。案例2中的辛某、案例3中的王某,都是在明知文件是国家秘密的情况下,依然违规对其扫描、汇编,最终导致国家秘密被上传上网。

  2.保密审查不严。上述案件中,保密审查形同虚设是导致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由此可见,保密审查是防范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泄密的“安全阀”和“保险闸”。案例1中的孙某、案例2中的辛某、案例3中的王某、案例4中的白某,不论是明知文件是密,还是因疏忽大意未发现文件是密,或是没有确切证据,便想当然地认为不涉密,均没有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便擅自将涉密文件上传至网站。“安全阀”和“保险闸”出了问题,从而导致泄密案件的发生。

  3.保密管理缺位。上述案例中,文件转发、扫描、汇编、转载等方面保密管理缺位是造成案件发生的间接原因。案例1中孙某转发文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定密,案例2中辛某扫描文件时未按规定进行请示登记,案例3中王某汇编文件时私自抹去密级且未按规定对汇编进行定密,案例4中白某将互联网浏览下载的文件直接作为政府网站信息来源,这些违规操作的存在都为后来泄密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实际上,如果这些行为被及时发现并妥善纠正,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泄密案件的发生。

  深度思考

  “一叶落而天下知秋”,事物普遍联系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我们看问题要有全局观念,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加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管理,严防泄密案件发生,不仅要加强保密“两识”教育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培训,还要在制度上做文章。“法贵必行”,不仅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本身的贯彻落实,还要在公开“前”和公开“后”上下功夫。

  1.加强保密“两识”教育。对工作人员加强保密“两识”教育,紧密结合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管理具体业务工作,对网站泄密风险点进行逐个梳理、排查,使大家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真正使保密要求入脑入心。同时,创新培训方式,日常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个体学习与集中座谈相结合,使大家真正认识到保密无小事,切不可草率应付、疏忽大意,更不可明知故犯、突破“红线”。

  2.严格文件日常管理。一是严格定密管理。转发文件,要严格按照所执行文件的密级进行定密;汇编文件,要严格按照汇编中文件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对汇编进行定密;信息整理,要按照相关活动本身的保密要求进行定密,严禁“私抹”密级。二是严格复制管理。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应当报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复制涉密文件应当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三是严格来源管理。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应当从文件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门户网站或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同时,转载页面要注明转载来源、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3.强化信息公开审查。一是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基本原则;同时,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制度相结合,明确分管、提供、审查、上传等各岗位具体职责。二是严格审查标准,明确审查重点。明确将转发文件、扫描文件、文件汇编、转载文件等作为重点审查对象,确保对拟上网文件进行逐页审查、逐份审查。

  4.落实网站检查查处。一是加强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不留死角。二是严格责任人员处理。对发生泄密案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通报力度。及时对重大、典型泄密案件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保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要确保本单位互联网网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政府信息的公开使用,这就要求每个机关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保密“两识”教育,严格文件日常管理、信息公开审查和网站检查查处,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最大程度地防范泄密案件的发生。

  来源《保密工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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